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今日召开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工作推进会,总结上海自贸试验区在金融服务业扩大开放领域已开展的工作,推出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 进一步形成开发开放新优势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分六大部分、25条举措。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区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杭迎伟表示,作为上海金融中心的核心承载区,上海自贸试验区具有两大独特优势。一个是功能完备的要素市场体系,并且已经在国际化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另一个是门类齐全的金融机构体系,目前已经形成了金融服务业的产业集群优势。上海自贸试验区要加快落实中央战略部署,率先形成金融开放新优势;要更好发挥金融中心核心功能,打造金融服务业集聚的新高地;要形成改革创新的合力,全面落实金融开放新举措。
据悉,意见体现了上海自贸区在扩大金融开放中的“试验田”作用,为上海自贸区主动承接国家金融服务业开放重大举措落地,加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自贸试验区建设联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具体而言,意见内容包括:第一,实施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的新政策。扩大上海自贸试验区银行业、证券业及保险业对外开放、支持境外中央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代表处或分支机构以及支持管理规模靠前、投资理念先进、投资经验丰富的跨国资管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外资资管区域总部等。
第二,建立便利外资金融机构落户的新机制。包括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与各国驻沪机构和国际经济组织的合作机制等。
第三,构筑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新平台。包括在金融监管部门的统一布署和支持下,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稳步推进资本项目管理的便利化和可兑换,先行先试外汇管理改革,拓展自由贸易账户的投融资功能和适用范围等。
第四,开创金融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新格局。包括深化陆家嘴金融城和张江科学城双城联动、推动浦东新区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及化科技金融产业布局等。
第五,打造高层次金融人才集聚发展的新高地。包括提高外籍人才通行和居留便利、深化人才跨境金融服务等。
第六,构建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金融法治新生态。包括以上海金融法院设立为契机,在金融法治建设上持续发力,给各类市场主体以更稳定的预期,更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记者 王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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