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球财智 > 正文
别让停车费吓退消费者
2026-04-23 16:30:43来源:经济日报责编:卢家傲

  “买个包子2元,停车10元”“吃碗粉6元,停车5元”“首10分钟6元、后每10分钟3元,每小时收费超20元”……在社交媒体上,不少网友晒出自己曾经遇到过的停车费“刺客”,纷纷吐槽“买得起车却停不起车”。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在许多大城市的核心路段和商圈,类似的情况并不鲜见。对城市管理者来说,收取较高的停车费用,能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市民采取绿色出行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核心城区拥堵,提高车位使用效率。

  但是,当停车费高到消费者不能接受甚至离谱,它就从一个管理工具变成了横在消费者面前的“一堵墙”。高费用提升了消费者出行成本,减少了餐饮、娱乐等相关消费场景参与度,促使顾客“买完就走”,也让促消费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价格定太高影响消费,定太低起不到调节作用,停车费到底怎么定价更合理?目前来看,各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要有3种形式,分别是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车站、机场、公共交通枢纽站、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等实施政府指导价;其他商业场所、社会投建停车场等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按照要求,前两个类型的停车收费服务,要有明确的区域划分及定价标准;对于第三类停车收费服务,只要求其收费明码标价、在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同时不得有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停车费较高的是哪种类型?从网友反映和媒体报道来看,一种是城市核心区道路泊位收费,另一种是核心商圈停车收费。这些地段都属于城市核心区,车位少,停车需求大,定价自然高。解决停车费高的问题,根本上是要增加停车位,在寸土寸金的核心区,显然很难。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办法。

  近期,国内多地调降了停车费,重点下调道路泊位和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比如,有的城市通过下调停车时价、延长免费时长、调整单日封顶价等方式减轻车主负担,刺激商圈消费;有的城市推行“短停友好”,优先在早餐店、菜市场、药店等临街高频消费场景等实施短停政策,并通过清晰标识和规则减少不确定性;还有的城市定时免费开放重点景区、机关事业单位泊位,在提供停车便利的同时,形成“免停车费—增停留—提消费”的正向循环。

  对于在核心商圈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来说,经营者如果把停车费作为利润中心,用较高的停车费筛选那些高消费客人时,就会把更多客流拒之门外。明智的商场会主动提供一定数量的免费短停时长,既保证车位周转率,又刺激消费。毕竟,让消费者停得下、停得起,商业才能旺起来。

最新推荐
新闻
文娱
体育
环创
城市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