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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 改了啥?
2026-08-21 11:03:28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责编:卢家傲

  原标题: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发布——公积金新政,改了啥?

  近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正式公布(以下简称《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新政作了哪些修改?将带来哪些影响?

  拓宽提取范围 扩大制度覆盖面

  《决定》共20条,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拓宽了提取范围。

  《决定》规定了9类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情形:支付房租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装修自住住房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此外,《决定》还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国务院决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缴存比例。

  扩大制度覆盖面。《决定》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新政将更好满足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住房消费支出从“购房”“租房”向“修房”“养房”拓展。《决定》规定的9类提取情形,覆盖了全生命周期的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加速向覆盖居民“购、租、修、养”全居住生命周期的综合性住房保障与消费支持平台转型。

  业务办理提速 强化风险防控

  新政施行后,业务办理将再提速。

  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是各方的普遍期待。《决定》简化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审查时限,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

  强化风险防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住房公积金领域公共信用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截至2024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0.93万亿元。针对规模庞大的公积金资金,本次修订拓展了投资渠道。根据《决定》,此前,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债。修改后,政策性金融债也被纳入可投资范围。

  “本次条例修订,拓展使用场景、优化投资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扩大制度覆盖面,将有效促进住房消费,改善居民居住品质,为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注入制度动力。”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此次条例修订与房地产市场发展新形势密切呼应,当前行业正从增量扩张转向增量与存量并重,居住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升级,租购并举、品质提升成为主线。

  各地密集出台优化调整政策

  近期,全国多个城市密集出台住房公积金优化调整政策。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以来公积金政策出台频次大幅提升,调整主要集中在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拓宽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优化灵活就业缴存政策和异地就业人员公积金使用政策等方向。

  北京近日落地公积金装修提取新政,明确自住住房产权人及配偶可凭合规装修增值税发票,按票面金额50%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单套房屋最高可提取25万元。

  陕西延安近期一次性推出7个新增提取场景,覆盖冬季取暖费、车位储藏室购置等日常住房支出。

  广西实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新政,在全国范围内就业或居住的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向区直中心申请缴存,不再受户籍或居住地限制,大幅提升政策普惠性。

  多地还升级了家庭互助机制,让住房公积金从“一人可用”变成“全家能用”。

  江苏苏州近期出台新政,放宽直系亲属互助使用门槛,即便亲属户口不在一起,也可互助使用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分摊房贷月供、缴纳购房契税。

  广东珠海落地公积金“全家帮”提取模式。明确缴存职工可使用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配偶、父母、子女的自住住房开展装修改造,支持子女帮扶父母翻新老旧住宅、改善居家居住环境。

  严跃进认为,从近两年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来看,公积金政策已成为居民家庭购房、租房等领域的重要支撑,也是近两年房地产增量政策中力度较大的方向之一。

  多位专家表示,随着公积金新政的施行与各地政策的细化,广大居民将能更好享受公积金制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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