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围绕贷后催收这个行业难啃的硬骨头,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业务发展的角度,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和相互监督,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催收,是债务人逾期后,金融机构及外包催收机构进行的合规提醒与欠款催告。然而在实践中,部分乱象严重偏离了其初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指出,在个人消费贷款等领域的暴力催收危害深远,严重侵犯债务人隐私、扰乱社会秩序,折射出行业发展中合规缺失的问题。《指引》的出台,被视为通过划定红线对这一灰色地带进行精准打击,是重塑行业生态的关键一步。
为维护健康的催收市场秩序,金融机构应刀刃向内,强化公司治理,健全催收业务管理。具体而言,金融机构应根据债务人逾期金额、逾期时间等因素评估风险,采取相应的催收行为,并持续加强催收业务督查管理力度。对于催收人员在催收过程中的行为,《指引》明确催收人员严禁出现以下行为:通过散布他人隐私、非法获取个人信息,采用恐吓、辱骂、欺诈、威胁、暴力、涉黑等不当手段开展催收;以催收名义收取额外费用,诱导或逼迫债务人通过新增借贷或非法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未经同意,进入住宅等私人场所或债务人所在的相关办公区域实施催收。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表示,新发布的《指引》从加强行业自律的角度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框架,一方面严格保护债务人合法权益,明确划定了催收行为的合法边界,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违规与暴力催收;另一方面落实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必须加强对外部合作催收机构的准入管理与持续监督,确保催收过程合规。
对金融机构而言,应建立溯源处理机制,避免过度授信,从而减少催收现象。应加快从以处理投诉为主的“事后解决”管理体系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解决”全流程体系转型,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指引》提出,在事前环节,会员单位应加强产品适当性管理,合理评估客户金融需求、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销售与其相匹配的产品并合理授信,避免过度授信风险。在事中环节,会员单位应强化对自催团队及外部催收机构的管理,强化对催收过程的监控,约束其催收行为。
对消费者而言,应理性借贷,借后按照约定及时还款。薛洪言表示,消费者应树立合理的借贷观念并履行按时还贷义务,其重要性贯穿个人财务健康与金融系统稳定两个层面。从个人角度审视,理性借贷意味着在自身实际偿还能力范围内负债,这是避免陷入债务困境、维护良好个人信用记录的基础。
从更宏观的金融系统视角看,广大消费者普遍遵守契约精神、按时还款,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稳定的基石,这直接关系其持续放贷、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以及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消费者在贷后因种种原因不能按时还款,在面对债务压力与催收时,应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警惕并远离那些宣称能“代理维权”“减免债务”的非法“黑灰产”组织。
天眼查数据研究院相关负责人提醒,市场上某些非法“黑灰产”组织,以“全额免息”“修复征信”“债务减免”等为幌子,通过互联网渠道诱导消费者委托其维权,是抓住消费者急于化解债务的心理,这种做法实则暗藏风险隐患,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债务问题,反而可能将债务人引入更复杂的法律风险。
薛洪言也强调,与其相信这些非法组织,债务人更应该信任并利用正规的维权渠道。《指引》中要求催收方明确告知所代表机构,这本身就是为了保障债务人的知情权,便于其通过官方途径核实情况、提出异议。积极与金融机构进行直接、坦诚的沟通,商讨可行的还款方案,才是化解债务纠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唯一合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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