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力争到2030年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10万辆 三部门部署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
记者3月16日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将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的城市群率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10万辆。
分析认为,作为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氢能正站在规模化和商业化的重要节点。在“十五五”期间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通过场景牵引、技术支撑和政策支持,促进我国氢能产业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扩大绿电应用、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有利于推动传统产业深度脱碳和绿色转型。
“十四五”期间,我国氢能产业初步构建起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据悉,截至2025年底,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销量近4万辆,建成加氢站574座、加氢能力超360吨/天,居全球首位。一批万吨级绿氢、十万吨级绿色氨醇、百万吨级氢冶金产业化项目陆续投产,炼化、煤化工行业实现部分绿氢稳定替代应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同志表示,我国氢能产业已实现“从0到1”的突破,进入到跨越技术经济拐点、快速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阶段。但也要看到,氢能应用面临场景少、绿氢缺、价格贵以及储运加注难等问题,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市场需求有待释放,需要国家层面持续发力、重点支持,通过应用牵引,在“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对此,《通知》提出,通过城市群试点,将氢能应用场景由燃料电池汽车向交通、工业等具备条件的多元领域拓展。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通过应用规模扩大,推动氢能应用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实现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和材料等迭代升级,推动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通知》明确,各城市群应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以及掺氢燃烧等应用场景开展试点,积极探索氢能创新应用场景,形成“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
具体而言,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突出中重型、中远途的重卡以及冷链物流等车型试点推广。N个工业领域规模化应用场景,主要包括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等。X个氢能创新应用场景,包括船舶、航空、轨道交通、两轮车等。
这将推动氢能应用场景由燃料电池汽车向交通、工业等具备条件的多元领域拓展。赛迪研究院节能与环保研究所所长赵卫东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除燃料电池汽车外,氢能在氢冶金、绿氢化工、航运业氢基绿色燃料、氢能供热发电等领域具备规模化应用的潜力。例如,钢铁作为工业领域碳排放最大的行业,未来由氢冶金替代传统焦炉炼钢将大幅减少碳排放。目前,河钢集团、中国宝武、中国钢研等均有氢冶金产业化项目投产或在建,氢基竖炉技术发展较快,已投产装置产能约200万吨/年。作为重要化工还原剂,氢能在煤化工、油化工领域具有广泛发展前景。
国金证券根据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单位GDP减碳目标测算显示,2026年绿氢需求将达300万吨,带动电解槽约27.8GW;“十五五”期间绿氢需求将攀升至6500万吨,对应电解槽约602GW。氢能下游应用的路径正逐步清晰,将从价格敏感度最低的交通和化工领域率先突破,沿着“绿色航运、氢能重卡、化工、冶金、储能”的路径推进。
《通知》还提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基础上推进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城市积极出台支持政策,加大对制氢、储氢、运氢、用氢领域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支持力度。完善政策制度环境,鼓励出台城市间燃料电池汽车通行等便利政策。
赵卫东表示,下一步需坚持“场景驱动、系统闭环、多能互补、融合发展”,加快研究符合新阶段氢能产业发展需求的一揽子支持政策,引领技术突破,拓展应用市场。其中,可聚焦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通过应用场景牵引、技术装备支撑、商业模式探索,以点带面、以应用带产业,以大规模多场景应用压低成本曲线。系统推进氢“制储输用”全链条关键技术攻关和推广,以技术创新带动产业全链条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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