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商环境”成为地方部署经济工作的关键词,河南、河北、海南、吉林、广东等地均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
例如,《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由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通过,并公开发布,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多地主动担当作为、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将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从本轮工作部署看,地方相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任务各有侧重,其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安排备受关注,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新的法律规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开展涉企长期未结案件清积行动、拓展多领域非现场检查手段、建立正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制度。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兰日旭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相关部门自觉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坚持以规则化解突出矛盾,以制度规范各类行为,既紧盯市场乱象强化监督整治,又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提供精准靶向服务,有助于降低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减少“内卷式”竞争,让企业在法治框架内放开手脚干事创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十四五”期间,我国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10月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约谈工作指引》,强调“推动及时有效解决不当干预市场竞争问题,提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效能”;自2024年8月1日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2025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自2025年5月20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有效增强了经营主体的创新动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我国企业净增1999.9万户,个体工商户净增3394.6万户。
“十五五”期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如何更好推进?顶层设计已指明奋进方向。《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开局关系全局,起步决定后势,抓好今年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至关重要。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武长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结合国家要求和地方实践,建议各方后续要做好以下工作:坚决遏制趋利性执法,切实依法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协同,促进商事登记、信用修复等高频操作标准化;积极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创新涉企监管执法方式,构建智能高效的监管体系;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促进基层政务服务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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