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各级公路的施工和运营有望更加绿色低碳。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近期联合发文,部署选择一批绿色发展基础较好的公路项目,开展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探索应用绿色低碳技术、绿色材料的有效模式,试点时间为3年。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通过政府采购落实落细发展战略,体现了财政在国家治理中承担重要角色、发挥积极作用的责任担当。”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
按照规定,试点项目涵盖各地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各级公路,可以是处于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采购)、施工、运营、养护等阶段的公路项目,也可为跨上述多个阶段实施的公路项目。试点任务原则上应于2028年12月31日前申请验收,鼓励具备条件的试点任务提前申请验收。
两部门提出,试点目标为:到2028年,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在公路领域创新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和绿色材料,基本形成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推动公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鼓励各地区积极创造条件参与试点任务,试点地区应当具备较好的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基础,包括交通资源循环利用较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情况较好等;试点项目应当具备应用“四新”技术的条件,通过先行先试能够在部分领域实现率先突破,形成良好示范效应。
何代欣认为,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涉及许多具体细节,要保证政策落地,需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除了要面向公路施工建设养护进行全流程管理,还要发挥各地积极性,加强行业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
两部门根据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发展方向,结合绿色发展相关技术要求、交通资源循环利用等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总结实践经验,制定发布《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基本要求(试行)》。按照部署,相关地区要在落实《基本要求》的过程中,探索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模式,结合本地区实际,不断细化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以及绿色材料技术标准。试点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要求》,根据试点项目实施进展,在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采购)、施工、运营、养护、验收等工作过程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特别是在支持科技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功能突出。“发挥政府采购的引导作用,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主要是针对清洁能源、节能产品等方面,利用其规模优势与政策引导作用,一方面提高节能减碳产品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引导社会的消费趋势和观念转变,从而间接激励企业使用绿色低碳技术和材料。”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表示。
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3750.43亿元。在支持绿色发展方面,2024年全国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337.23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2.48%;优先采购环保产品795.47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7.98%。
何代欣认为,此次开展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是公共基础设施领域进行政府绿色采购的重要尝试,也将为今后其他工程项目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提供经验借鉴。
“未来,应加强政府绿色采购的标准化管理,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标准与评价体系。同时,可以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将节能效果突出、减碳效益突出的能源产品纳入采购目录中。”白彦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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