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球财智 > 正文
中山火炬高新区:让科技与产业互促互强
2024-03-21 10:55:05来源:科技日报责编:田蜜

中山火炬高新区:让科技与产业互促互强_fororder_4124627_lix_1710827601136_b

中山火炬高新区企业的工人们在赶制订单。受访单位供图

  生产火热、订单量大、项目推进快……如今,中山火炬高新区到处呈现一片火热景象。众多企业开足马力跑出发展加速度,一批新项目建设积蓄新动能,产业发展朝气蓬勃。

  “向‘新’而行,是火炬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词。”近日,在中山火炬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大会上,中山市副市长、火炬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刘云梅说,“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是火炬高新区不变的使命,要推动产业与科技互促互强,把创新落到企业上、产业上、发展上。这也是新的一年,中山火炬高新区发展的战略方向。

  送出惠企政策“大礼包”

  2023年,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联合光电)总营业收入实现20%的增长。“这个成绩离不开全体员工的努力,更与中山火炬高新区良好的惠企政策、营商环境及产业生态密不可分。”公司董事长龚俊强表示,新的一年,公司将加大创新投入,设立精密制造中心,加快建设广东西湾光电工程研究院,引领中山光电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在中山火炬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大会上,中山火炬高新区给包括中山联合光电在内的企业送上干货满满的惠企政策“大礼包”。“大礼包”涉及企业生产、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人才等方面。

  在企业生产方面,中山火炬高新区推出新春暖工稳产促销措施,聚焦第一季度增产增效,每家企业最高可获60万元奖励;聚焦稳工稳岗,对企业新招员工、培育高技能人才给予相应补贴。

  在培育新质生产力方面,中山火炬高新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措施包括鼓励企业组建实验室,对有研发投入、有研发人员、有研发设备、有研发机构的“四有”科技企业实施备案制,对经评审并达到绩效要求的光电企业实验室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在服务人才方面,中山火炬高新区打出“1+1+2”人才政策“组合拳”,细化“1对1”人才管家服务,建设高品质人才社区。

  “一句话,企业有想法,火炬就想办法。”在中山火炬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刘云梅代表区党工委、管委会向全区广大企业家郑重承诺。

  中山火炬高新区将以获批广东省首批营商环境改革试点为契机,打造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务服务体系,做实企业服务中心,变分散式服务为集中式服务。

  打造创新发展“主引擎”

  凭借着在光电光学领域的技术优势,位于中山火炬高新区的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已建成13个重点实验室,孵化出15家高科技企业,为中山打造“湾区光谷”添砖加瓦。

  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的创新之路正是中山火炬高新区以科技促进产业发展的典型案例。中山火炬高新区一贯注重创新,以科技为核心助力产业升级。目前园区拥有的国家级研发机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创新团队数量均居中山市第一,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等创新平台落地开花,政产学研加速融合。

  科技与产业的碰撞产生出“1+1>2”的效果。中山火炬高新区产业集群实力雄厚,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突破千亿大关,光电信息产业汇聚近70家龙头高新企业,中山国家健康基地入围全国生物医药产业园前50强,全省排名第三。

  如何进一步促进科技与产业互促互强?中山火炬高新区将在产业布局方面,突出科技创新引领,实施制造业五年提升计划,加速推动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光电信息等资源集聚,强化新能源、合成生物、超高清显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

  具体而言,中山火炬高新区一方面推动科技创新活力大提升,打造“3+N”科创平台,加快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等建设,布局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另一方面,中山火炬高新区推动产业能级大提升,强化技术研发和总部经济,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园区加快完善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扶持体系,引育一批优质未来产业项目;高标准打造产业平台,加快建设“湾区光谷”“湾区药谷”“湾区智谷”等三大实体产业园。

  “2024年,我们的目标是实现GDP增长6%,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工业投资增长30%。”刘云梅表示,园区将大力实施“1+5+3”战略,以打造中山创新发展“主引擎”为主线,着力实施科技创新活力、产业能级、城乡融合发展、治理能力和民生保障水平“五大提升行动”,坚持全面统筹、项目为王和制度创新“三大抓手”,加快建设“智慧创新生态 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产业新城,打造全国一流国家级高新区。(记者叶青 通讯员肖晨茜)

最新推荐
新闻
文娱
体育
环创
城市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