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有序引入优质境外金融机构投资期货公司,提升我国期货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经国务院批准,8月24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这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
事实上,今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境外资本流入不断增多、更多期货品种国际化扎实推进,外国投资者参与A股交易范围进一步放开…… 这一切,无不显示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信心和决心。
笔者认为,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还可以再加大一点。比如,继续扩大与境外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加快推动证券行业放宽外资股比限制政策的落实落地;修订QFII、RQFII制度规则,统一准入标准,放宽准入条件,扩大境外资金投资范围。同时,还要着眼长远,研究鼓励长期投资的差异化税收政策。
扩大与境外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这项工作一直在推进,今年的重头戏非“沪伦通”莫属,并且“沪伦通”要争取在年内开通。
目前,证监会和上交所按照年内开通的时间表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相关事宜。“沪伦通”有关制度安排已经就绪,操作层面也在推进。“沪伦通”开通后,两地市场将互联互通,意义深远。
一方面,“沪伦通”将有利于再度提高A股的国际化程度,有助于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与国际接轨,使中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及监管制度更加完善和规范;另一方面,将为国内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选择,分享全球经济增长红利。
加快推动证券行业放宽外资股比限制政策的落实落地,同样可期。
今年4月底,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统一外资持有上市和非上市两类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
办法发布后,包括瑞银证券、野村控股株式会社、J.P. 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等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
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可以加强金融业的竞争,改善金融业的资源配置功能。从长期来看,外资机构在某些具有成熟经验的特定领域形成优势,会改变国内金融服务同质化严重的现状。而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放宽外资准入将成为国内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规范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有利于金融行业整体优化。
同时,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加大,会带来更多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和多元化投资者,使A股市场结构、估值水平、市场化水平、产品体系等更深入地对接国际市场,有助于A股市场成为一个更符合国际规则、更具有先进投资理念的交易场所。
今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亮点频频。可以预期的是,按照“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原则,下一阶段,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会越来越快。而在开放的竞争中,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的中国资本市场,也一定能够孕育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公司和市场机构。(择 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