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进一步提高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匹配度。
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自身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近年来,尽管围绕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不断提升,但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在贷款、发债等融资领域仍然存在障碍。如何让更多中小微民企享受到在金融市场融资、并购、资源配置方面的支持,探索用市场化办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其中,进一步提高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匹配度十分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以民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轻资产重知识部门,逐渐在经济增长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不过,在经济结构升级的同时,金融结构却未同步升级。比如,轻资产重知识部门融资需求旺盛,但缺乏有效抵押物。金融机构信贷产品还是以抵押、担保为主,针对民营企业实际开发的信贷服务产品较少。在直接融资领域,存在金融为民营企业输血功能不强问题,一欠广度,覆盖面窄;二欠力度,满足率较低。这种脱节和不匹配,是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企与金融服务对接难的主要症结之一。
经济步入新常态,需要建立一个更加开放包容的竞争性金融体系,以支持实体经济发现和培育新的增长动力。要在思想上破除“规模论”,对民企和国企一视同仁。在此基础上,着力调整和优化金融结构,使之与转型升级的经济结构相匹配,让更多流动性的活水流入民营企业。
从间接融资方面看,要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支持发展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具体看,国有大型银行可进一步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技术,加强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加大小微企业专营机制建设力度。城市商业银行要坚决回归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服务小微企业、服务社区居民的业务本源,创新经营机制和服务模式,提高精准服务、灵活服务能力。农村商业银行要扎根农村,与政策性金融体系协调配合,积极探索与地区差异特征相适应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等。此外,要健全授信尽职免责机制,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中落实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的监管政策,积极探索建立为优质民营企业增信的新机制。
从直接融资角度看,要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股权融资比重。一方面,要修改完善证券法,推广注册制,提高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效率,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让更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而发展前景好、符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向的民营创新型企业,通过股市融资得到资金活水。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发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市场化方式增信支持民营企业融资。
当然,在金融结构调整和优化过程中,风险管控也要到位。一是加大风险识别、防范、管控,重点防范民营企业偏离主业、过度扩张、高杠杆经营等风险行为。二是深化联合授信试点,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风险及时预警提示。三是健全民营企业失信惩戒机制。随着金融结构和经济结构匹配度提升,必将有更多的资本活水灌溉民企,壮大实体经济。(祝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