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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批变企业承诺 北京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中国日报网2019-02-15 08:50:39

  据北京市发改委消息,日前北京市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明确,未来3年试点期内,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企业可依照相应标准,自主选择作出书面承诺,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降低企业成本。

  近年来,北京营商环境逐步改善,但项目落地难、审批环节多、制度性交易成本高等问题仍然存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是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即政府部门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和企业承诺事项清单,明确相关事项应当遵照执行的条件标准、技术规范及相应的监管验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企业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后,即可自主开展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政府部门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改为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服务。

  根据《方案》,对拟参与承诺制改革试点的投资项目,由企业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开发区管委会研究通过后,签订承诺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及时在开发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项目正式纳入承诺制改革试点范围,企业即可向立项部门备案、获取项目代码,并依法依规自主开展项目设计等工作。

  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中,政府部门会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和企业承诺事项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按照非禁即可、企业自愿原则,实行承诺准入。具体包括:单位产值能耗高于开发区行业能耗准入标准的项目;未达到开发区绿色生态指数要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超过国家、北京市和开发区规定指标的项目;未达到开发区高精尖产业要求,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低于开发区公布的行业目标值等8类。

  据了解,企业承诺事项清单明确企业可承诺的内容,是统一制定并公布承诺制改革试点承诺事项清单,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取消政府审批,改为企业承诺。除立项、规划、施工等必要手续保留,建设项目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等20项评价审查,原则上列入企业承诺事项清单,一律取消政府审批,改为企业承诺,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

  企业可自主委托中介机构编制规划、国土、环保、交通、水务、园林、节能、人防、安全生产等技术方案,相关部门原则上不再对技术方案进行实质性内容审查。同时,将施工图审查环节由开工前整体安全性审查调整为事后检查,企业按照建筑、消防、人防等强制性标准规范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无需送审查机构审查,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检查机构开展事后检查。

  《方案》还明确,将建立承诺履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通过试点项目管理系统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实施全过程跟踪,将企业和相关人员落实承诺行为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对守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行政许可、项目支持等方面采取激励措施;对失信企业,在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等方面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

  据悉,北京将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全市逐步推广。(刁云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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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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