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两个阶段主要目标。第一个阶段是当前至2025年,重点是夯实碳排放数据基础,全面建立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着力完善区域、行业企业和产品碳排放核算制度方法,建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提供数据支撑。第二个阶段是2026至2030年,重点是全面提升碳排放核算能力水平,构建完成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健全相关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标准规则、管理机制和方法研究等,确保碳排放数据能够有效满足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碳排放管控要求。
作为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的重要配套文件,《方案》着眼于服务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工作,重点推动完善区域、行业、企业、项目、产品等层级碳排放核算制度和标准,部署了8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一是健全区域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建立碳排放数据年报、快报制度,逐年编制国家温室气体清单,鼓励各地区制定省级以下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推动地市级编制能源平衡表或简易能源平衡表等;二是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作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建立数据共享和联合监管机制等;三是健全企业碳排放核算方法,组织制修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企业使用非化石能源电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碳汇相关核算方法要求等;四是构建项目碳排放和碳减排核算体系,研究制定项目碳排放核算指南,设定重点行业项目碳排放准入水平等;五是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等国家标准,加强产品碳足迹核算能力建设等;六是建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尽快公布一批主要能源品类和重点基础产品碳排放因子,定期更新全国及各省级地区电力平均排放因子和化石能源电力排放因子等;七是推进先进技术应用和新型方法学研究,建立基于电力大数据的碳排放核算机制,完善“电—碳分析模型”,研究建立碳排放预测预警模型,建设温室气体高精度观测站网和立体监测体系等;八是加强国际合作,加强碳排放核算规则与国际沟通衔接,开展基础能力建设国际合作等。(记者 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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