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新型智库人才队伍建设以及交流中,选才用才的视野亟待开阔,加快政智人才的交流对缓解智库人才短缺、优化政智人才结构、构建良好人才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政智人才互动交流具有多方利好。一是具备条件的体制内官员到智库交流,将有效增强智库产品与决策实践的黏度,提高咨政文本的实操性与落地性。二是通过交流搭建知识与权力的桥梁,从而实现从建议者到决策者的身份转换,变“出招、解惑和指路”为“决策、宣传和执行”,将有效发挥理论创新对实践创新的先导性作用,切实增强党政机关决策的科学性战略性长远性,有利于将思想生产力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三是不同的平台决定相应的角色定位、思维方式与行为模式,身份转换将有效转变对经验惯例的过分依赖,赋予传统方法以新的思考,有助于更新工作理念、推动工作创新。
当前,政智人才交流面临身份转换的体制障碍,挂职制度缺乏科学设计,角色转换互致水土不服等三大瓶颈,政智人才加快交流亟需三大突破。
首先,加大双向交流任职力度。探索打破行政与事业之间的身份鸿沟,完善公职人员选拔任用机制,支持党政部门通过特聘、兼职、公开招聘等方式,有针对性地选拔、引进、培养优秀智库人才,适当吸纳社会智库人才到党政部门任职,打通智库人才进党政机关的渠道。提拔优秀党政官员到智库担任管理者、访问学者、荣誉研究员等职务。探索良性交流机制,优秀智库人员到党政机关单位交流后,对于表现优异、实绩突出的人才可提拔到智库发挥作用。
其次,完善双向挂职锻炼制度。参照日本“派出研究员”制度,党政机关、大学、企业、研究所向智库机构派出研究员,工作2至3年,工资由原单位发,到期回原单位工作。出台挂职锻炼实施办法和具体细则,对挂职锻炼的选拔标准、工作目标、人员分类、管理措施、期限名额等予以明确规定。进一步厘清组织部门、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和挂职人员之间的权责关系,逐步总结政智人才挂职锻炼管理的制度建设和操作层面的有效经验,适时推出相关政策法规,约束挂职干部规范履职,实现挂职锻炼成效的最大化。适当放宽党政干部担任智库顾问、理事的限制,赋予柔性挂职必要空间,鼓励党政干部参加智库课题研究、智库成果评审与修订。
再次,建立双向人才评价机制。对于交流人员,要制定严格的考核聘任与评价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晋升、转岗、续聘或者解聘。在挂职人员的管理上,应变“单项考核”为“多维评价”,建立挂职人员以接收单位考核为主,派出单位联系管理机制,派驻双方单位定期交换意见,政府和智库机构互认评价结果。在挂职人员的使用上,应坚持挂职锻炼与交流任职相结合,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本人愿意的,可由组织决定交流任职;对表现优秀的业务型干部及时列入后备干部库,以政智人员的良性互动,实现党政部门与智库机构之间智力、人才资源的有机融合,营造活力迸发、加快发展的生动局面。(周湘智 作者系湖南社会科学院智库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