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开展MLF操作,操作利率有所下降,既向银行注入了流动性,又降低了银行资金成本,对银行而言无疑是利好。下一步,应继续优化“三档两优”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框架,通过定向降准、TMLF等结构性政策工具以及再贴现、再贷款等,为中小银行流动性提供增量支持,降低中小银行资金成本。
1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4000亿元,期限为1年,中标利率从3.30%降为3.25%。此举符合市场预期,传递了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政策意图,但并非“降息”。下一步应重视银行业流动性分层现象,继续采取结构性措施加大对中小银行的定向支持。
8月17日,央行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自8月20日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公布LPR,作为银行发放贷款的主要参考和定价基准。LPR报价方式为: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是1年期MLF)上加点报价。因此,MLF操作利率的变动情况备受市场关注。在连续3次保持不变之后,此次MLF操作利率终于调降,既出乎意料,又在预期之中,5个基点的小幅调降也符合市场判断。这一政策意图十分清晰,即通过改革完善LPR报价机制,形成“MLF操作利率—LPR—贷款利率”传导路径,引导贷款实际利率下行,进而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MLF操作利率下降,与一般意义上的“降息”即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有着本质的不同。第一,从利率本身看,MLF通过招标方式开展,操作利率相对市场化,基准利率为法定利率;第二,从下降方式看,MLF操作利率调整相对灵活,基准利率调整频率较低;第三,从实施结果看,MLF操作利率调降并不必然导致LPR下降,更不必然导致贷款利率下降;第四,从政策信号看,MLF操作利率调降的信号意义相对较弱,对市场影响较小。所以,将MLF利率调降解读成“降息”是不准确的。2018年12月份,央行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操作利率为3.15%,比MLF低15个基点,同样也不能理解为“降息”。
央行开展MLF操作,操作利率有所下降,既向银行注入了流动性,又降低了银行资金成本,对银行而言无疑是利好。但是,从笔者近期在中小银行调研情况看,包商银行被接管之后,银行间流动性分层现象比较突出,中小银行流动性紧张情况仍然存在;尽管央行扩大了MLF担保品范围,但中小银行合格担保品仍然较少,部分银行申请MLF困难较大。
目前,大部分中小银行负债来源渠道较窄且成本高,影响了其服务中小企业的意愿和能力。下一步,应继续优化“三档两优”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框架,通过定向降准、TMLF等结构性政策工具以及再贴现、再贷款等,为中小银行流动性提供增量支持,降低中小银行资金成本。同时,继续扩大MLF担保品范围,或提高担保品的折扣率,为中小银行获取流动性支持提供更大便利。公开市场业务可进一步适度向优质中小银行放宽准入,便于它们获取较低成本负债。
同时,从监管层面看,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应探索实行差异化监管,支持中小银行开展产品和服务的良性创新。应继续加强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支持,鼓励符合要求的中小银行公开上市,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补充资本,增强发展的稳健性,更好地抵御流动性风险。同时,支持和鼓励中小银行之间加强和深化合作,如建立流动性互助机制,有效管理和分散风险。(董希淼 作者系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