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授权经营的纲领性文件正式出台。中国政府网4月28日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授权出资人代表机构按照出资比例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审批子企业股权激励方案。
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日前透露,未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放权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目前授权放权清单正在研究过程中,相信很快会公布。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目前正式的授权清单还没有出炉,《方案》内容是在思想原则、基本路径上进行指引。
《方案》明确,将制定出台出资人代表机构监管权力责任清单,清单以外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清单以内事项要大幅减少审批或事前备案。
“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是整个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企改革的主题和核心内容。过去国资监管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在本应属于企业的经营权领域干预太多,影响了企业发展,明确国资委的定位问题,是实现向管资本转变的前提。”李锦表示。
具体到《方案》内容,李锦向北京商报记者指出,最为突出的是授权主体,授权主体由行政管理转变为出资人关系,实际上就是以股东的方式参与,不再是以政府的名义来管理,而是以股东的身份来管理。出资人代表机构加快转变职能和履职方式,切实减少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预。
《方案》提出“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的模式,即出资人代表机构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其他商业类企业、公益类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给予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授权放权,定期评估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
例如,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人代表机构可自主决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授权此类公司依法依规审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的非上市公司产权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非公开协议增资、产权置换等事项。
在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方面,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负责经理层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不含中管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授权此类公司董事会审批子企业股权激励方案,支持所出资企业依法合规采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分红权、员工持股以及其他方式开展股权激励,股权激励预期收益作为投资性收入,不与其薪酬总水平挂钩。支持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类企业的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
同时,在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方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以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
李锦认为,从目前看,授权是分阶段、分层次、分类授权,是授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是否达到“里程碑”的影响量级还不好说,但可以预料,2019年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将加速,以授权经营体制为主的国资改革,将成为新一轮改革的“牛鼻子”。(记者 陶凤 王寅浩 肖涌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