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基础制度 净化资本市场

2020-06-28 09:13:14 | 来源:经济日报 | 责编:冯实

  A股上市公司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发布公告称,已收到证券监管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截至6月23日,今年以来已有香溢融通、长城动漫、ST康美、*ST凯迪、新纶科技、金刚玻璃、*ST巴士、华信退等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处罚。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保持“零容忍”。

加强制度建设

  经过30年发展,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在顶层设计、完善基础制度、强化监管效能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新修订的《证券法》已于3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大幅增加了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会计法》对会计审计业务作出了严格要求,据悉正在修订中的《刑法》也将大幅提高证券期货犯罪的刑期上限和罚金标准。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50多个有关证券方面的司法解释和政策性文件。2019年以来,证监会推进《公司法》《企业破产法》修改和《期货法》制定工作。2019年,证监会出台规章10件、规范性文件23件。

  净化资本市场是一场持久战,要做到“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要从基础性制度改革入手。以治理财务造假为例,监管部门在注册制改革框架下,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监管原则,督促上市公司真实、彻底、完整地披露信息。此外,还要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发行、退市等基础制度,着力增强交易的便利性、市场的流动性和市场活跃度。

  近年来,A股先后纳入海外知名指数,通过推动互联互通、金融牌照开放等举措,引入更多外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A股长期以来形成的散户化、盲目化、投机化特征正在逐渐改变,中长期资金开展价值投资的制度体系加快形成。

违法违规“露头”就打

  6月17日,金亚科技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并于6月18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这是A股近3年来因涉嫌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强制退市的又一案例。

  随着试点注册制改革、退市制度常态化以及其他一系列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完善,违法违规的成本将更高,对相关市场主体的处罚力度将更大。证监会统计显示,2019年以来,证监会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已累计对22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立案调查,对18起典型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财务造假涉嫌犯罪案件6起。

  针对近期个别中概股涉嫌财务造假事件,证券监管部门加强与国外监管同行的合作。在共同查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方面,认真履行跨境监管合作义务,按照国际组织的多边执法合作安排对外提供执法协助,共同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要继续探索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将其作为净化资本市场的重要途径。一方面,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监督,让更多的市场参与者加入资本市场的生态净化过程中;另一方面,可适当培养市场化做空力量,让这些资本市场的“啄木鸟”帮助投资者发现问题公司。

加强投资者保护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有约1.6亿投资者,90%以上是账户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散户投资者,这种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的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是资本市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努力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与其他各方利益中寻求平衡点。近年来,我国在加强投资者保护的组织领导、推进诉讼维权机制创新、夯实法律基础、推动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等方面成效显著。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发布的《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显示,2019年,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教育成效显现,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投资者依法维权的可行性大幅提升,超六成自律组织建有国家级证券期货投教基地,超九成证券公司建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目前,中国证监会与有关方面合作推动中国特色的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加速落地。我国现行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是“默示加入”原则,这意味着财务造假将面临着众多中小投资者民事赔偿,为此要加快健全证券代表人诉讼机制。

  在体制机制方面,各方正加速推动形成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和有机体系,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作用,既让投资者得到补偿,又能有效避免滥诉。(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周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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